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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福部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身心障礙者法律扶助業務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特教教師

張貼日期: 2024-02-16 20:05:57 點閱: 252 (另開新視窗)


主旨:公告衛生福利部自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期間,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身心障礙者法律扶助業務。

依據:

―、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第8條第1項及第2項。

二、行政程序法第16條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委託事項:

(一)接受民眾申請。

(二)資格及案情審查。

(三)指派律師。

(四)律師酬金審定及給付。

(五)案件撤銷、終止及其他變動處理。但不包括請求返還案件經撤銷、終止後之律師酬金。

二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地址:(106407)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5樓,電話:02-2322-5255。

三、本公告如有疑問,請洽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(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,電話:02-2653-171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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