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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辦理。 二、本次報名時間為114年4月22日(星期二)至4月23日(星期三), 申請對象為設籍本縣且113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,具學術性向資賦優異潛能, 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法定代理人/實際照顧者觀察推薦,其餘事項請詳閱各類簡章。 三、檢附鑑定簡章及宣傳單各1份。 |
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
張貼日期: 2025-04-11 19:24:25 點閱: 182 (另開新視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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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辦理。 二、本次報名時間為114年4月22日(星期二)至4月23日(星期三), 申請對象為設籍本縣且113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,具學術性向資賦優異潛能, 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法定代理人/實際照顧者觀察推薦,其餘事項請詳閱各類簡章。 三、檢附鑑定簡章及宣傳單各1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