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08-28 15:59:57 點閱:7
一、比賽主題
(一)對身心障礙者的認識與關懷經驗。
(二)實際與身心障礙者接觸之感受心得。
二、比賽類別
(一)繪畫比賽
1.參加對象:彰化縣高中職、國中、國小學生或本校學生。
2.比賽方式:就比賽主題自由創作,並於收件截止日前寄達。
3.繪畫規格:以四開圖畫紙作畫(不接受電腦繪圖),橫豎不拘。
4.評分標準:主題 35%、構圖 25%、創意 20%、色彩 20%。
5.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 114 年 11 月 14 日(星期五)截止。(以寄達或送
達本校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)
6.評審展示:入選作品得於本校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週活動期間公開展示,並擇優刊登於本校校刊「彰特園地」中。
(二)作文比賽
1.參加對象:彰化縣高中職、國中、國小學生或本校學生。
2.比賽方式:以實際和身心障礙學生相處的經驗,或參與本校國際身
心障礙者日宣導週活動後之心得,自由創作。
3.題目內容:題目自訂,文章與體裁不拘。高中職及國中以一千二百
字,國小以六百字為原則。
4.繳交方式:稿件請以電腦打字(word 檔),一律採直式橫書方式:
A4 規格、標楷體、單行間距、標題 16 號字、內文 14 號字,文末請註明就讀學校、科別、班級及姓名,及以Email 附件方式寄送至tudy@gm.chsmr.chc.edu.tw,電子郵件「主旨」處請註明 「114 學年度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週作文比賽-○○○(投稿者之姓名)」,以利收件查詢。
5.收稿通知:以 E-mail 回覆(原投遞信箱)。投稿 3 天後,未接到回覆者請務必來電確認,以免遺漏稿件。
6.評分標準:內容 40%、結構 30%、修辭 30%。
7.收件日期:114 年 12 月 10 日(星期三)截止。
8.評審展示:入選作品將擇優刊登於本校校刊「彰特園地」中。
三、錄取名額及獎勵
分國小組、國中組及高中職組進行繪畫、作文比賽評審,各組各項錄取
名額如下:
(一)第一名錄取一名,每名各得參佰元禮券及獎狀乙幀。
(二)第二名錄取二名,每名各得貳佰元禮券及獎狀乙幀。
(三)第三名錄取三名,每名各得壹佰元禮券及獎狀乙幀。
(四)佳作數名,每名各得乙份獎品及獎狀乙幀(依參賽人數擇優錄取
之)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項
(一)繪畫作品收件處:本校教務處(511 彰化縣社頭鄉中山路一段 306 號
電話:04-8727303 分機 2101、2105)。
(二)繪畫比賽作品請於畫紙背面浮貼「藝文比賽參賽者資料表」(如附
件),作品上請勿簽註姓名或記號。
(三)參賽作品均不退件,入選作品之著作權及版權歸屬承辦單位所有,
承辦單位有權於非營利使用範圍將作品自由應用於出版、展示、宣
傳、改作與編輯等,恕不另行通知及致酬。
(四)每人限投一項作品,比賽入選作品如涉及抄襲,經查屬實,將追回
禮券、獎狀,並取消其資格。